受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,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申报资质的建设工程企业进行了审查,现将山东驰盛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10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,可向我局反映情况。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,有具体事例、内容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、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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